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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为了这个“的地得”,家长和语文老师吵起来了?

外研语文 2022-09-13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我和错字不共戴天 Author 蚂老师


前段时间,

杭州一群语文老师和一群家长为“的地得”吵起来了,

居然还上了热搜😂

那么,




来来来,我先表个态,

赌上我动物餐厅的七百多万小鱼干,

我认为,

“一群小鸭子快乐( )在河里游泳”应该用“”!



等一下!

好像还有不少人说,

“没必要区分‘的地得’,一个‘的’字就可以走天下。”

如果真的没必要区分,那我们就不用讨论了呀。


这个问题,元芳,你又怎么看呢?


认为区分“的地得”没必要的人,

大约有如下三个理由:
  • “的地得”只不过是20世纪初现代白话文运动向英语学习语法的产物,不是汉语传统。

  • 它们三个读音一样,但是说汉语的人交流起来并不会觉得有歧义,所以不需要区分。

  • 国家都不要求区分这三者了。


真的吗?





“的地得”是从哪儿来的?

我们现在说的“的地得”(比如“弯弯月亮”“快乐游泳”“吃很开心”)都叫“助词”,没有实际意义,也没有声调,都读轻声de。


据考证,唐朝用通俗语言讲佛经故事的“变文”以及诗歌中就已经出现了一些“的、地、得”用作助词的例子(当时“的”是写作“底”的)。到宋朝,这样的例子越发多起来,三者的分工已经比较明确。比如《董解元西厢记》中的例子:

仙吕调·整花冠 (节选)

小颗颗朱唇,翠弯弯眉黛。滴滴春娇可人意,慢腾腾行出门来。舒玉纤纤春笋,把颤巍巍花摘。低矮矮冠儿偏宜戴,笑吟吟喜满香腮。


仙吕调·绣带儿  (节选)

张生闻语意如狂……手撩着衣袂,大踏步走至跟前。早见女孩儿家心肠软,唬颤着一团,几般儿害羞赧!

几乎每一句都有一个助词,而且这里的“的”和“地”的用法也很接近我们现在的用法——“的”用在名词“朱唇、眉黛、春笋、花、冠儿”前,“地”用在动词“行出门、喜满香腮”前,“得”用在动词“唬”后面,把个古装美人写得活灵活现。


宋以后,“的、地、得”三者的分工并没有消失(元代“的”已经大面积取代“底”了),但是混用的情况多起来了,很多该用“地”和“得”的地方却用了“的”。去翻翻《水浒传》《封神演义》《金瓶梅》《红楼梦》《孽海花》这些小说,都能看到这种比较混乱的情况。


“五四”之后,白话文运动兴起。此时仍然有相当多“的、地、得”混用的情况,甚至“底”也加入了战局,以“底”代“的”或者“底、的”混用,连鲁迅、郭沫若、郁达夫、茅盾等大家的作品也未能避免。不过,这时“的地得”已经引起了众多汉语语法学家的关注。


20世纪50年代,张志公、吕叔湘、朱德熙、孙德宣等语法学家明确了“的地得”的“助词”身份和语法特点,都主张三者严格分工。承袭唐宋以来的语言传统,同时也借鉴西方的语法分析方法,终于让助词三兄弟“的、地、得”的面目清晰起来了。

所以,“五四之前‘的地得’无分工”的说法是的,“白话文运动时为了翻译英语,从‘的’里又分出一个‘地’来”的看法,甚至认为“‘的地得’是学习英语语法的结果”也都是不合适的。


参考文献:

景士俊(1981)《结构助词“的”、“地”、“得”》,《语文学刊》01期

秦博(1985)《“得、地、的”源流浅探 ——兼谈“地”与“的”应否合而为一》,《语文学习》06期

曹广顺(1995)《近代汉语助词》,北京:语文出版社

张赪 主编(2016)《汉语简史》,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区分“的地得”有没有用?

如果仅仅因为“的地得”读音一样,口语中无法区分,就觉得文字上也不用区分,那么汉语里那么多同音词,比如“启示vs启事”“隔膜vs膈膜”“他vs她vs它”“只vs支(量词)”,难道也都要合并吗?


况且,实际上只有普通话和北方官话无法区分“的地得”的读音,在粤语、福建话、客家话等南方方言中,它们三个的读音可是完全不相同的哦。

(粤语中的“的、地、得”发音)


此外,“的地得”不分,真的不会引起歧义吗?我们来看个小笑话:

西瓜摊主:“卖西瓜喽!卖西瓜喽!甜de舍不得卖啊!”


顾客:“这瓜不甜啊!怎么回事儿?你不是说甜de舍不得卖吗?!”


西瓜摊主:“废话!甜de舍不得卖,那肯定只卖不甜de啊!”


瞧,这就是一个利用“的”“得”读音相同钻空子的典型例子,谁说“的地得”不分也不会引起歧义的?!如果认真区分“的”和“得”,那西瓜摊主也没空子可钻了吧,你就能买到真正甜的西瓜了!

舍不得卖

VS.

舍不得卖

这两句话的区别你get了吗?


或者看看这个例子:

(例子来自豆瓣网友)

前一句是说有一个男孩笑了一下,怎么笑的?帅帅地笑的(比如像晓明哥那样笑了一下)。后一句是说两个男孩里帅的那个(比如易烊千玺)笑了,不帅的那个没笑。瞧,一字之差,决定了你看到的是晓明哥还是易烊千玺。


当然了,这只是个笑话。大多数时候,我们面对面说话的时候,有语气、语调、神态、甚至身体语言的辅助,即使都是de,也不会让人误解。但是书面语中,这些文字以外的信息都消失了,我们就非常需要通过区分“的地得”来帮助理解,使语言更加准确、优美


比如这两组例子:

  • 我们听到他惊恐的喊叫。VS  我们听到他惊恐地喊叫。(前者听到的是声音,后者听到的是动作。)

  • 他高兴地吃了两碗饭。VS  他高兴得吃了两碗饭。(前者重点在“吃”的动作上,后者重点在“高兴”的情绪上。)

这里每一组前后两个句子在语义重点上都有不同,翻译成英语也是截然不同的句子。如果不区分“的、地、得”,那么也许通过上下文仍然能理解无碍,但这微妙的不同就会被忽略,或者读者得花更多的时间来阅读上下文以准确理解文字。“的地得”的分工以较小的成本提高了阅读理解的效率和语言表达的准确性甚至对我们学习英语语法和进行汉英翻译也有帮助


再来看一个跟高考有关的例子:

2007年湖南高考作文题:请结合自己的感受与经历,以“诗意地生活”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或记叙文。1、注意题目中的“地”字;2、不得抄袭。

听闻还是有不少考生写成了“诗意的生活”,结果被判成偏题。“诗意地生活”旨在如何让生活变得富有诗意,而“诗意的生活”重在描述或赞美某一种诗意的生活状态或方式。不区分助词,这个教训可谓惨痛啊……






国家还主张区分“的地得”吗?

很多网友说,国家已经不要求区分“的地得”了。这个说法的来源大概是这个:

这里不区分“的”“地”,都用“的”。过去曾经不分,并未引起混乱,而通行分写办法在教学上不无困难,事实上也确有疑难情况,所以根据许多教师的建议,提倡不分。但是目前报刊文章和许多著作中大都是分写的,因此不作硬性规定,愿意分写的尽管分写,只要分得对就行。

《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2.10结构助词

1984年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印

首先,这份提要里只说了“的”和“地”可以合并,而“得”是一定要区分的。


其次,这只是一份试用稿,一直没有正式颁布,而且只是供教师参考,没有强制性。曾有部分教材按照提要建议不区分“的”和“地”,却发现引起了混乱,于是又回到了区分“的地得”的路子上。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教学实践和教材(比如部编版语文教材)还是区分“的、地、得”的用法的,正式的法律条文、政府公文和官方新闻报道都要求严格区分三者,国内多本权威词典都对‘的地得’三者做了明确区分,比如《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





对了,还有,这个网上流传已久的说法—— “1998年,国家语委已经通用了‘的、地、得’三个字的用法”,是实打实的谣言,并没有找到它的任何书面证据。



啰里啰唆说了这么多,中心意思就一个:

“的地得”的区分是有意义的,是必要的!

想听“的地得”的具体用法?

那就——

且听下回分解吧👀



作者简介:
蚂老师,中文系博士,主攻现代汉语,从事中文教育多年,现居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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